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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不成 深夜入室砸伤前女友及其夫获刑

[ 发布日期:2016-06-13 08:05:01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恋爱未果情伤难愈,竟将伤心化为怨恨,深夜潜入前女友家中行凶报复,用铁锤将睡梦中的前女友及其丈夫砸伤。如此不仅失了爱情,更将自己送进了班房。2月4日,记者从浙江台州三门法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严某,三门本地人,高中肄业。2012年,严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几个月后两人发展为热恋情人并且同居,感情一直比较稳定。时间久了之后,两人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去年年初,两人感情破裂,王某向严某提出分手后便不再搭理严某。其后王某开始经营一段新的感情,并与新男友林某登记结婚。

  遭女友抛弃,严某伤心之余怒火难消,便产生了报复心理。去年3月2日晚,严某来到王某住处,拿之前王某给的钥匙开门,竟然发现门锁换了开不进去,便拿出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当插片,进入王某家中。因王某不在家中,严某逗留了一会儿便离开了。

  次日凌晨4时许,严某以同样的方式进入王某家中,从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把三十多公分长的小铁锤,朝正在卧室熟睡的王某头上猛敲了一下。王某惊醒喊叫,丈夫林某发现后立即朝严某扑去,不料被严某用铁锤砸伤头部。严某行凶后立即逃离了现场。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被害人林某因外伤致右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已构成轻伤一级;被害人王某外伤致头皮裂伤,已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严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了解,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某还曾以短信方式多次咒骂被害人王某。

  法庭上,严某坦言,自己因被王某抛弃,心里咽不下这口气,才会一时冲动产生行凶报复的念头,现在想想真是追悔莫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严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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