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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该区别定性 2017-04-14

      一般认为,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挪用公款行为之所以不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是因为从立法意图来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挪用行为是一种擅自挪用行为或者私自挪用行为。但如果有关人员经过单位同意并为了单位利益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就不能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

  • 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2017-04-13

      裁判要点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所称共谋,是指共同犯罪的故意,包括明示或者暗示的共同意思联络、犯意沟通。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是共同犯罪的行为,是在主观意志支配下的客观行为表现。认定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是否包括公款用途 2017-04-01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王维新 《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由此可见,公款用途是挪用公款罪的构成

  • 挪用公款过程中出具“借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2017-03-31

      一、基本案情 任某系某村村委会会计,2005年3月因该区修建环城公路征用该村村民王某某土地,并由该区国土资源局赔偿王某某土地补偿款10余万元。2005年8月该款从该区国土资源局转到该村村委财务账上后,任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向王某某办理支付该土地补偿款过程中,擅自挪

  • 挪用公款罪中三种具体用途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2017-03-30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是构成该罪的客观要件,其有三种形式:一是用于非法活动;二是用于营利活动;三是用于除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一般性活动。对如何认定这三种形式及它们的应然性目前争议较大。 一:非法活动的认定 1998年4月6日适合高人民

  • 挪用公款过程中出具“借条”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2017-03-22

      张杰 一、基本案情 任某系某村村委会会计,2005年3月因该区修建环城公路征用该村村民王某某土地,并由该区国土资源局赔偿王某某土地补偿款10余万元。2005年8月该款从该区国土资源局转到该村村委财务账上后,任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向王某某办理支付该土地补偿款过程中,

  •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与处罚 2017-03-21

      赵锦生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的要件为

  • 如何理解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量刑差异 2017-03-20

      作者:高国华 王 珂 当前,因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了相当的比重,于是就有观点认为:现行刑法对于侵犯私有财产所触及的挪用资金罪与侵犯国有财产所触及的挪用公款罪,因为侵害的客体不同而在量刑的规定上差别很大。随着私有财产保护入宪,刑法亦应体现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量刑上的差异如何理解 2017-03-19

      量刑即刑罚的裁量,是审判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认定犯罪性质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人裁量刑罚的审判活动,它反映着对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客观评价。当前,因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了相当的比重,于是就有观点认为:现行刑法对于侵犯私有财产所触及的挪用资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用途的认定 2017-03-18

      作者:董武敏 孙迎新 挪用公款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但是,由于实践中挪用公款案情纷繁复杂,认定时存在很多分歧,对于挪用公款

  • 单位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宜区别定性 2017-03-17

      张剑 一般认为,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挪用公款行为之所以不追究自然人的刑事责任,是因为从立法意图来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挪用行为是一种擅自挪用行为或者私自挪用行为。但如果有关人员经过单位同意并为了单位利益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就不能将行为人的行为认

  • 用保管在私人帐户上的公款购基金后又全部归还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2017-03-16

      【基本案情】 嫌疑人李某系某农村劳务开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劳务办)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劳务办收取的各培训机构质量保证金。因无法开设集体帐户,李某经领导同意后将款项保管在自己的私人帐户上。2006年1月,李某在银行工作的好友向其宣传基金业务,让李某帮忙完成

  • 完善挪用公款罪立法建议 2017-03-15

      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条文将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概括为三种情形:1、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非

  • 挪用公款赌博 赢钱用来嫖宿幼女如何定罪 2017-03-14

      作 者: 邾茂林 来 源: 正义网 内 容: 案情:某国有公司会计沈某,自2003年2月起至2003年10月先后50余次共挪用100余万元公款用于赌博。2003年10月6日沈某再次挪用公款进行赌博,后共赢了7万余元。当日沈某见赢了大量现金,心里十分高兴,便委托赌场老板为其找一名幼

  • 挪用公款中个人挥霍部分的定性 2017-03-13

      作 者: 王申军 来 源: 人民法院报 内 容: 一、基本案情和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丁某,原系某市环卫局出纳员。丁某于1998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转款不记账的手段,擅自从自己负责保管的公款账户中分数次挪出公款,累计金额达1000余万元。挪用

  • 村支书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2017-03-12

      作 者: 兰平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孙成明在担任新乐乡大河村支部书记期间,征收大河2社1998年至1999年村提留、乡统筹款计11843.27元(其中乡统筹款为6100余元)未上交,占为已有。经乡政府多次催收未果,故乡政府以拖欠提留、统筹为由诉来法院,要求孙成明归还

  • 挪用公款特征与刑事责任刍议 2017-03-11

      介绍挪用公款行为,顾名思义,是指出于某种私利,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把数额较大的公款挪做他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新形势下出现的一种违法犯罪现象,它不但严重危害着国家财经制度的正常管理和秩序,而且也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然而,由于现行

  • 认定挪用公款罪应当划清的几种界限 2017-03-10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笔者认为,正确认定挪用公款罪应当注意划清以下几个方面的界限。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罪

  •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认定问题 2017-03-09

      2007-3-14 【大 中

  • 从一起挪用公款案谈法律的确定性 2017-03-08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该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在司法实践中,各

  • 陈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 2017-03-07

      作 者: 商东雷、苏荣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案情: 某国有企业财务科副科长陈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公款5万元以个人的名义挪给刘某进行营利活动。一年后,陈某又因犯其他罪,携款逃跑,在逃跑期间,陈某打电话给刘某要求将5万元归还。刘某在明知其

  • 从二个案例看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比较 2017-03-06

      内容摘要:贪污罪的主观恶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大于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从法条中和司法实践中也可看出贪污罪的量刑比挪用公款罪的量刑重。但在对多次贪污和多次挪用公款的量刑比较中,可以发现立法中的一点缺陷。 关 键 词:完善 贪污 挪用公款 量刑 一、

  • 本案是挪用公款还是挪用资金 2017-03-05

      作 者: 张丽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案情】 被告人陆明,男,42岁,被捕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工作人员。2002年12月2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3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刘才华,男,53岁,取保候审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南安乡丰洲

  • 本案王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2017-03-04

      作 者: 商东雷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案情: 个体户刘某因急需资金,找到在银行工作的陈某,准备用自己的两套房(价值31万元)作抵押,贷款20万元。陈某向其提意找个单位贷款比较方便。刘某遂找到某国有公司任经理的同学王某,提出以其公司名义贷款20万元,并用

  • 本案是贪污还是挪用公款 2017-03-03

      作 者: 季曙斌 来 源: 中国法院网 内 容: [案情] 被告人石某某系某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其利用职务之便,将负责开具的内容为《江苏省事业服务收费收据》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的收费收据计人民币399078.70元截留,借给郭某等人做生意使用,直至案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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