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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罪刑法条文 2016-03-25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2016-03-25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2016-03-25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 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2016-03-25

      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7年7月8日 法发(2007)22号 2016-03-25

      适合高人民法院 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07〕22号

  •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16-03-25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 陆某受贿案[第754号] 2016-03-25

      被告人陆某,女,1970年10月18日出生,捕前系某市某区信访局局长,之前历任该区新城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0年12月25日被逮捕。

  • 如何审查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不同期间所作供述的合法性 2016-03-25

      某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12月,被告人尹某被任命为某市烟草公司(国有企业)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2月被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改任主任科员。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间,尹某在担任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基建、装修等具体事项协调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次非法收受某室内成套装饰有限公司顾某某、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冯某某贿赂的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共计23.5万元。

  • 受贿罪立案标准 2016-03-25

      根据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 受贿罪量刑 2016-03-25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受贿罪的客观要件 2016-03-25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受贿罪客体要件 2016-03-25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受贿罪主观要件 2016-03-25

      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 受贿罪主体要件 2016-03-25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受贿罪刑法条文 2016-03-25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构成 2016-03-25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客体问题。对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客体,我国学者有不同认识,存在着以下主要观点:认为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认为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认为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有的表述为“国家廉洁制度”

  • 受贿罪量刑标准 2016-03-25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 受贿罪案件的适合低证据标准 2016-03-25

      刑事诉讼控方适合低证据标准,是从控方指控犯罪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具体化;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据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刑并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所应具备的适合低证据要素与证据准则。

  •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主体的认定有何差别? 2016-03-23

      97年修订后的刑法将“贪污贿赂罪” 单独作为一章规定在分则中,共有12个罪名。其中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下简称“三罪”)是适合为常见的犯罪。尽管修订后的刑法实施已经10个年头,但对这“三罪”的理解和适用,仍是争论不休,很不一致。本文拟就这“三罪”的众多问题中的主体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就教于同仁。

  • 对贪污受委托的经营、管理的国有财产的数额如何认定? 2016-03-23

      对贪污受委托的经营、管理的国有财产的数额如何认定?

  • 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的四种情形探讨 2016-03-23

      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罪的四种情形探讨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2016-03-23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因“客观原因”导致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仍然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但是,挪用公款后“有能力退还而拒不退还的”,以贪污论;2、挪用公款后“畏罪潜逃的”,仍是挪用公款性质;但是“携款潜逃的”,以贪污论。行为人以“挪用”的方式取得公款后,携带公款潜逃、挥霍公款、使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致使公款在提起公诉前不能退还的,说明行为人已经实际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 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别 2016-03-23

      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2016-03-23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 贪污款产生的利息是否计入贪污犯罪数额? 2016-03-23

      根据《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应否计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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