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十年办案经验!免费咨询热线:18913972368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顾问 > 公司法律法规

南京律师:适合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8-11 15:07:05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适合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2016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部署,经商中央编办同意,适合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适合高人民法院。

  适合高人民法院

  2016621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现就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组织,配齐配强专业审判力量,加快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二是提高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标准,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三是与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制度和内设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四是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法院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二、设立范围

  直辖市应当至少明确一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由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清算与破产案件数量、审判专业力量、破产管理人数量等因素,统筹安排。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实际需求、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首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一个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的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于20167月底前完成。其余省(区)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12月底前完成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设立工作。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不能突破中级人民法院原有内设机构总数。原有机构总数限额内调剂不了的,可以先行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下一步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调整到位。

  三、职能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职能范围主要包括:1.审理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2.负责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3.对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负责相关法院之间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工作;5.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案件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一般管辖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级人民法院因特殊情况需对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出调整的,须经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五、人员配备

  按照扁平化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根据案件数量和岗位需要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和法官员额,并可根据案件数量适当调整。法官原则上从本院或者下级法院具有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及相关案件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中选任产生。一般按照1:1:1的比例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所需人员编制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

  六、配套措施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管理和考核办法,探索完善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方式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就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适合高人民法院报告。

 

 

此文章“南京律师:适合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浏览地址:http://www.jstylaw.com/flgww/flfg/1658.html,更多关于南京离婚律师案例、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jstylaw.com/flgww/flfg/阅读查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照片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例、法律法规快速导航、

南京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刑事犯罪案例 - 贪污受贿刑事案例 - 行贿刑事案例 - 挪用公款刑事案例 - 故意伤害刑事案例 - 强奸刑事案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法律 - 寻衅滋事刑事犯罪 - 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黑社会刑事犯罪 - 抢劫刑事犯罪 - 盗窃刑事犯罪 - 非法拘禁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 - 行贿刑事犯罪 - 贪污受贿刑事犯罪 - 南京刑事辩护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jstylaw.com)是服务于南京刑事律师南京刑事辩护10年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