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十年办案经验!免费咨询热线:18913972368

王某合同诈骗案

[ 发布日期:2016-04-29 00:03:31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本案为北京法院参阅案例

  【基本案情】2012年7月29日,被告人王某通过使用伪造的户口本、身份证,冒充房主王某某身份的方式,在本市石景山区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古城公园店,以出售本区古城路XX号房屋为由,与被害人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当场收取徐某定金1万元。同年8月12号,王某又收取徐某支付的购房首付款29万元,并约定余款过户后给付。后双反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王某虚假身份被石景山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发现,余款未取得。2013年4月23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王某亲属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徐某,被害人徐某对被告人王某表示谅解。

  江苏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团队具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众多成功案例。联系电话:18913827268,QQ:3128887636

  【裁判结果】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北京市石景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认为王某的犯罪数额应为10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而原判未评价70万元未遂的事实,仅依据既遂的30万元认定王某的犯罪事实,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合同诈骗中的大部分金额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数额犯中,行为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构成犯罪的,应贯彻从一重处罚的原则,不能以犯罪总数额或者一概以既遂数额确定法定刑幅度。

此文章“王某合同诈骗案”浏览地址:http://www.jstylaw.com/xsfz/jdal/369.html,更多关于南京离婚律师案例、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jstylaw.com/xsfz/jdal/阅读查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照片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例、法律法规快速导航、

南京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刑事犯罪案例 - 贪污受贿刑事案例 - 行贿刑事案例 - 挪用公款刑事案例 - 故意伤害刑事案例 - 强奸刑事案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法律 - 寻衅滋事刑事犯罪 - 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黑社会刑事犯罪 - 抢劫刑事犯罪 - 盗窃刑事犯罪 - 非法拘禁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 - 行贿刑事犯罪 - 贪污受贿刑事犯罪 - 南京刑事辩护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jstylaw.com)是服务于南京刑事律师南京刑事辩护10年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