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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感纠纷而持刀故意杀人

[ 发布日期:2016-06-11 08:05:09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陈某帮男友王某筹集化妆店的开店资金,因情感信任和开店琐事产生感情危机,陈某怀疑男友王某与其前女友孙某“藕断丝连”且将复合,故将其割喉杀害。日前,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温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媒体从温州市检察院了解到,1989年出生的陈某,小学文化程度,湖南省茶陵县人。检察机关审查查明,陈某与死者王某是男女朋友。9月初,王某在乐清乐成街道鸿源小区筹备经营化妆品店,陈某介绍其朋友投资了2万元。后因化妆店资金、运营以及二人情感等问题,陈某与王某经常争吵。

  9月20日22时许,陈某前往化妆品店,在门外发现王某和前女友孙某在店内,心生不快转身离开。陈某认为,之前王某是利用自己才达到开店目的,而后又去找前女友和好,遂产生杀死王某和其前女友的念头。

  陈某到附近超市买来一把水果刀,回到化妆品店,见店里人多未立即动手。孙某离开,陈某就将其他人打发走,随即走到王某身后,问其到底要前女友还是自己。王某的回答不能令陈某满意,陈某随即右手掏出水果刀朝王某的脖子割了数刀,王某逃跑时又被陈某捅了一刀。陈某打电话想找到孙某将其也杀掉,但因电话不通未果。

  接着,陈某边打110称自己杀人了,边四处寻找王某及孙某,后在鸿源小区的水泥路面上找到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王某,陈某上前朝被害人王某胸部扎了数刀。随后,陈某的刀被朋友夺下,然后被赶到现场的警察控制。

  经鉴定,王某系颈部、胸部遭受锐器作用致右侧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右侧头臂静脉破裂、右侧颈总动脉及右侧颈内静脉上段完全离断、肺脏破裂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因情感纠纷而持刀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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