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司法解释 2016-05-02
适合高人民法院、适合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2016-05-02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 2016-05-02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2016-05-02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特征 2016-05-02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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