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十年办案经验!免费咨询热线:18913972368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犯罪种类 > 行贿罪

张某犯行贿罪

[ 发布日期:2016-06-07 08:09:09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5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行贿罪,于2010年8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少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5年5月起,被告人张某挂靠上海米化工贸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原料经营。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张某在向国有企业上海化工研究院购买硝酸的业务活动中,给予该研究院硝酸车间主任盛某(已被判刑)回扣及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3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8年6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向上海化工研究院购买硝酸109.50吨,以每吨人民币50元的回扣,先后向盛某行贿共计人民币5000元。

    2、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张某以支付盛某的妻子陈某工资的名义给予盛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8万元。其中,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每月给予人民币1000元;2007年4月至2009年1月每月给予人民币1500元。

    2009年9月9日,被告人张某在接受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调查时供述了上述行贿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盛某、陈某的证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干部聘任审批表、硝酸车间主任职务说明书及情况说明、2005年至2009年部门目标责任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财务凭证等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情况,本院(2010)普刑初字第209号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回扣等名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应予处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庭审中,公诉机关补充认定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可以采纳。被告人张某在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予以考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张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长    唐慧琴

                                                  审  判  员    洪云娣

                                                  代理审判员    王荣

                                                  书  记  员    殷轶群



  江苏刑事律师犯罪辩护团队具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众多成功案例。南京刑事律师联系电话:18913827268,QQ:3128887636

此文章“张某犯行贿罪”浏览地址:http://www.jstylaw.com/xsfzzl/xhz/201606/901.html,更多关于南京离婚律师案例、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jstylaw.com/xsfzzl/xhz/阅读查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照片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例、法律法规快速导航、

南京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刑事犯罪案例 - 贪污受贿刑事案例 - 行贿刑事案例 - 挪用公款刑事案例 - 故意伤害刑事案例 - 强奸刑事案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法律 - 寻衅滋事刑事犯罪 - 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黑社会刑事犯罪 - 抢劫刑事犯罪 - 盗窃刑事犯罪 - 非法拘禁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 - 行贿刑事犯罪 - 贪污受贿刑事犯罪 - 南京刑事辩护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jstylaw.com)是服务于南京刑事律师南京刑事辩护10年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