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十年办案经验!免费咨询热线:18913972368
当前位置:首页 > 本所动态

刑九颁布后贪污受贿不同金额如何判决?

[ 发布日期:2016-02-16 18:05:47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刑九颁布实施之后,由于贪污贿赂司法解释迟迟未出,搜集已经公布的不同判决,从判决结果可以初步判断贪污受贿金额与刑期之间的关联。

  一、数额特别巨大

  广西(2015)桂刑经终字第23号:受贿3000余万元,上诉人廖小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0万元。

  河北(2015)唐刑初字第51号:受贿2600余万。被告人静天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北京(2015)四中刑初字第22号:受贿1040余万,被告人陆海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福建(2015)厦刑初字第67号:受贿2300余万元,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

  河北(2015)唐刑初字第80号:受贿7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武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

  北京(2015)一中刑初字第2039号:受贿530万,贪污385万。被告人王佐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北京(2015)一中刑初字第3219号:受贿456万,立功,被告人邓永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广东(2015)穗中法刑二初字第54号:受贿450余元,被告人陈某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万元。

  云南(2015)红中刑二初字第61号:受贿395万余元,被告人褚中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北京(2015)二中刑初字第966号:受贿394万,被告人饶道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四川(2015)盐刑初字第126号:受贿16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自首减轻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浙江(2015)金义刑初字第2199号,受贿15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北京(2015)三中刑终字第00783号:贪污95万,数额巨大,上诉人王锦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二、数额巨大

  上海(2015)沪铁中刑终字第13号,受贿50余万元,数额巨大,自首减轻处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浙江(2014)绍越刑初字第1139号:受贿45万元,被告人朱海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山东(2015)济刑终字第270号:受贿28万元,邓某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广东(2015)湛遂法刑初字第137号:贪污26.7万,被告人黄连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数额较大

  广东(2015)佛三法刑初字第639号:受贿12万余元,被告人杜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乌鲁木齐(2015)乌刑初字第35号:受贿10万,自首退赃,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浙江宁波(2014)甬鄞刑初字第1244号,8.5万,被告人周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浙江绍兴(2015)绍柯刑初字第753号:受贿8万余元,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辽宁(2015)桓刑初字第00096号:受贿7.4万,行贿2.6万,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浙江金华(2015)金义刑初字第858号,受贿6.5万,自首退赃,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重庆(2015)合法刑初字第00451号:受贿5.8万,被告人谢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2015)东刑初字第394号:受贿5万,被告人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浙江温州(2015)温苍刑初字第1599号,4.9万,自首退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湖南(2015)桃刑初字第236号:受贿47000,自首退赃,刘某甲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福建(2015)厦刑终字第528号:受贿45500元,自首、退赃,上诉人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福建(2015)泰刑初字第25号:受贿45000,自首退赃,被告人刘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福建(2015)泰刑初字第91号:受贿4.5万元,自首退赃,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福建(2015)泰刑初字第26号:受贿41000,被告人肖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广东(2015)揭惠法刑初字第318号:受贿4万,被告人方某亮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2015)宝刑初字第1716号:受贿33000元,被告人徐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四川(2015)游刑初字第272号:受贿36000元,被告人何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湖南(2015)南法刑初字第170号:受贿1.6万,被告人袁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广西(2015)容刑初字第49号:受贿1.4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文章“刑九颁布后贪污受贿不同金额如何判决?”浏览地址:http://www.jstylaw.com/bsdt/64.html,更多关于南京离婚律师案例、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jstylaw.com/bsdt/阅读查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照片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例、法律法规快速导航、

南京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刑事犯罪案例 - 贪污受贿刑事案例 - 行贿刑事案例 - 挪用公款刑事案例 - 故意伤害刑事案例 - 强奸刑事案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法律 - 寻衅滋事刑事犯罪 - 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黑社会刑事犯罪 - 抢劫刑事犯罪 - 盗窃刑事犯罪 - 非法拘禁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 - 行贿刑事犯罪 - 贪污受贿刑事犯罪 - 南京刑事辩护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jstylaw.com)是服务于南京刑事律师南京刑事辩护10年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