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房屋交易要谨慎 产权手续需分明 2016-11-14
【基本案情】2013年,张先生从熟人王某手里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但签订购房合同时,该套安置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发下来。半年后,张先生出于资金周转的考虑,在未取得两证的情况下又将房屋转卖给了李先生,并约定等两证下发后就协助其完成过户。
南京律师:房屋系“凶宅” “凶宅”不“凶”? 2016-11-11
【基本案情】唐建新(化名)为了购置婚房经我爱我家居间服务与苏小明(化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苏小明名下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88.98平方米,总价款237万元。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唐建新将首付款六十万元以转账的形式交付给中介公司。苏小明开始办理涉案房屋的银行贷款解押手续,并将涉案房屋内的户口转走。
南京律师:卖家一房二卖 构成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责任 2016-08-29
南京律师:2015年底,上海的赵阿姨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帮忙挂牌出售浦东康桥镇的一套房屋。
南京律师:买房入住11年未过户 买家起诉卖家协助过户获支持 2016-08-26
2005年2月,肖先生就与李老伯、陈大妈夫妻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李老伯名下所属的夫妻二人共同房产及其附属物业以6.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肖先生。买卖双方还约定由李老伯协助、配合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均由肖先生承担。签订合同的当天,肖先生就支付给李老伯5万元,随后又支付了1.8万元,李老伯分别出具了收据。签订合同一个星期后,肖先生收到了李老伯腾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业,还有平远县城镇共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他收据复印件,肖先生的父母在该房屋居住至今。
南京律师:好友卖房后欲反悔 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 2016-08-10
王某与黄某是发小关系,两家人平时经常走动。王某在乡下的房子拆迁,获得了三套安置房。2010年12月,王某与黄某在家人和朋友的见证下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拆迁取得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屋,并约定在王某拿到房屋产权证五年后的第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南京律师:转卖房屋惹麻烦赚了1万赔了68万 2016-08-10
2005年,金某花了14万从王某手里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两个月后,金某又将自己购买的这套尚未取得两证的安置房作价15万元转卖给了陈某,双方约定等房产证发下来以后就去办理过户手续。
男子因妻子生二孩请假5天被炒 法院判公司赔8万 2016-07-21
涂某是一名技术员,2006年5月至2013年8月在广州某涂料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200元,手机话费400元/月。2013年7月22日下午将要下班的时候,涂某接到妻子要分娩的电话而要求请假9天回家陪护生育二孩的妻子,并写好《请假条》,部门主管签名同意。
伪造他人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还是未成立 2016-07-21
原告唐某诉称,其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7月形成借贷关系。2009年,原告唐某返还被告王某20万元。2010年6月,被告王某与原告唐某共同到银行解除原告唐某所有的位于巴南区花溪街道某处房屋的抵押,被告王某缴纳房屋解押金25万元。
唐某与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07-12
2000年11月7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收到以唐某为卖方、程某为买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等关于唐某所有房屋的房屋买卖材料,材料上均盖有“唐某”字样私章,部分材料签有“唐某”字样签名,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凭上述材料将登记在唐某名下的房屋过户给了程某。
房屋纠纷诉讼指南 2016-03-05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技巧 2016-03-05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经济适用房上市操作流程 2016-03-05
经济适用房上市操作流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七个必须 2016-03-05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手房交易指南 2016-03-05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那么如何了解产权的状况呢?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下面就将调查“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作一些介绍。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02-25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6-02-25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6-02-24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2015年12月10日适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2016-02-24
现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02-24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适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02-24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适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预收的房屋租赁款成为不当得利 2016-02-22
徐某在2012年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江苏某处的房屋。因原房主李某在拍卖前已将该房屋租赁给张某,并预先收取了2010年到2018年共8年租金80万元。
草签房屋买卖合同能否反悔? 2016-01-29
买卖双方就某房屋的交易草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因为行政部门征收冻结,未能签订适合终买卖合同。之后,行政部门解除征收冻结,买方能否要求卖方继续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
代理他人卖房的违约责任 2016-01-29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代理朋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之后,未能取得所有权人的书面认可,房屋所有权人也不同意出售房屋,该受托人无法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