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十年办案经验!免费咨询热线:18913972368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2016-04-01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否纳税? 2016-03-09

      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重病患者的医疗期如何确定? 2016-03-09

      在江苏各级法院审判实践当中,对患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如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不论其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能否延长医疗期应延长多久,应由用人单位视情况自行确定。

  • 如何界定不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2016-03-09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特殊情形 2016-03-09

      另一种意见: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的用工争议。目前江苏省各级法院对此认定有差异。

  • 劳动纠纷一裁终局的相关规定 2016-03-09

      劳动者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其仲裁请求设计属相,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适合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每项确定的数额以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数额确定,适合低工资标准调整时,据以确定仲裁程序的裁决数额自适合低工资标准公布之日起进行调整。

  • 十三种特殊情况下劳动关系认定之二 2016-03-09

      保险代理人作为自然人时,具有保险代理人资格,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与保险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不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内容。

  • 十三种特殊情况下劳动关系认定之一 2016-03-09

      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同时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全日制劳动的,应当将其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情况告诉新的用人单位。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2016-03-09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对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6-02-23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适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6-02-23

      2010年7月12日由适合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 适合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6-02-23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16-02-23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16-02-23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6-02-23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 孙某某诉江苏某某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016-02-04

      苏某某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某某易购网站的运营方,孙某某因其在某某易购网站购买某某自营的彩色激光打印机产生纠纷,因收货地位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辖区,孙某某以某某公司为被告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农民工遭受工伤应找谁赔偿? 2016-01-29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作业,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会保险,遭遇人身伤害,该如何维权?

  • 聘用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016-01-17

      单位录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某种情况下依然属于劳动关系,单位负有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照片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简介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诚驭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刑事犯罪辩护,擅长分析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尤其能够关注细节,找到当事人无罪及罪轻的情节。识别冤案、错案的能力极强,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部分成员曾经在公安学校、检察院等单位工作过,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因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技能扎实,严守执业纪律等,部分律师曾经获得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团中央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商圈拥有四百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交通极其便利。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例、法律法规快速导航、

南京刑事辩护经典案例:刑事犯罪案例 - 贪污受贿刑事案例 - 行贿刑事案例 - 挪用公款刑事案例 - 故意伤害刑事案例 - 强奸刑事案例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法规:刑事犯罪法律 - 寻衅滋事刑事犯罪 - 敲诈勒索刑事犯罪 - 黑社会刑事犯罪 - 抢劫刑事犯罪 - 盗窃刑事犯罪 - 非法拘禁刑事犯罪 - 故意伤害刑事犯罪 - 挪用公款刑事犯罪 - 行贿刑事犯罪 - 贪污受贿刑事犯罪 - 南京刑事辩护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jstylaw.com)是服务于南京刑事律师南京刑事辩护10年经验的刑事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